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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網長沙6月26日電(戴昊)26日,湖南省財政廳發佈省直機關差旅費、會議管理費及培訓費等新公務支出標準。此標準對公務員在差旅等過程中產生的支出做出了項目細分與費用限定。此標准將於7月1日正式施行。
  據瞭解,從2014年1月1日起,中央和國家機關就已經實行了財政部發佈的新差旅費管理辦法。新辦法按照分地區、分級別、分項目的原則制定,適應了形勢發展、厲行勤儉節約的要求。近日,已陸續有有北京、廣東等多個地區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出台了本地的管理規定。
  根據湖南差旅費新規,只有省部級官員在乘坐航班時才能選擇頭等艙,而廳局級及以下的人員,則只能選擇經濟艙。另外,在選擇火車出行時,廳局級(不含)以下人員只能選擇硬席(硬座或硬卧),在選擇高鐵時,廳局級(不含)以下人員只能夠選擇二等座。
  在伙食補助費上,新辦法規定如到省外出差,執行標準與財政部公佈的分地區伙食補助標準一致,而省內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天100元。
  在住宿費的管理辦法上,湖南規定省部級人員限額標準為800元,廳局級人員450元,其餘人員330元。按新規定,廳局級以下人員在標準限額內,可自由選擇住單間或標準間,不再限定房型。
  據記者瞭解,湖南省的這份新公務支出標準,在開支範圍、支出標準等問題上與財政部此前頒佈的中央國家機關保持一致,有些地方略有下降。
  另外,湖南還發佈了省直機關會議、培訓費等管理辦法。在省直會議費用方面,將會議以性質、級別、重要性的不同等歸為三類,一類會議綜合定額標準為540元/人·天,二類會議為460元/人·天,三類會以為400元/人·天。而培訓費管理辦法則填補了此前湖南培訓費管理的空白,按照新規,培訓費將施行綜合定額標準,省內培訓綜合每人每天400元,省外培訓每人每天450元。
  據瞭解,目前湖南省制定的公務支出制度大多是2007年以前制定的,存在與市場、實際脫節的情況。
  “例如說,按照現行的差旅費辦法規定,住宿費標準是廳局級每人每天300元,處級省外260元、省內200元,其他人員省外150元、省內100元,與目前的市場價格相比明顯偏低,存在難以執行的情況。”湖南省財政廳黨組副書記、副廳長石建輝表示說。
  因此,此次制定的標準適當提高了差旅費中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市內交通費等開支標準,並將會議費用標準在原有基礎上提高了10%。“在具體開支標準的擬定上,我們實事求是,不僅參照了中央國家機關已經出台的管理辦法,而且考慮了湖南實際的情況。”石建輝說。  (原標題:湖南省規範公務支出制度 7月1日起執行新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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